患者作為疾病親身經歷者,對疾病的痛苦感受和對健康產品的需求最直接也最明確。雖然當前防治疾病和維護健康的技術手段不斷豐富,但人類的疾病負擔并未減少,患者的健康需求并未充分滿足。因此,“以患者為中心藥物研發”勢在必行。通過多渠道全面收集患者的訴求,并將收集的信息納入藥物研發全過程,有助于確保患者的體驗、觀點、需求和優先事項被關注重視。本文將從相關概念、發展過程、面臨的具體問題等方面對“以患者為中心藥物研發”進行介紹。
隨著醫學的發展,人們對疾病和健康的認識不斷加深,防治疾病和維護健康的技術手段也不斷豐富,但人類的疾病負擔并未減少,患者的健康需求也在日益增長[1]。在研發健康相關產品時,既往多圍繞疾病發生發展的關鍵病理環節,以靶點為導向,進行藥物及相關產品研發。例如:降脂藥、降壓藥、抗病毒藥等,這些藥物針對的是疾病相關靶標,患者的獲益是間接的,他們自身的需求和感受未被充分關注。在藥物療效評價中也很少納入患者的訴求,雖然患者報告結局(patient-reported outcome,PRO)作為指標受到重視,但從產品研發、設計到實施的全過程患者參與不足。因此,需要在健康相關產品研發之初,在獲益風險評價中及研究實踐過程中全方面、全過程納入患者的需求[2]。
1 以患者為中心藥物研發(patient-focused drug development,PFDD)的提出背景
1.1 患者參與醫藥產品研發的重要性
患者作為疾病的親身經歷者,他們對疾病痛苦的感受和對健康產品的需求最直接也最明確。在過去的臨床試驗中,患者作為受試者僅是數據的產生源,而并未參與臨床試驗設計和研究決策,這可能會導致研究方向或其結果脫離醫藥產品研發的根本目的。而PFDD的提出就是為了解決既往存在的問題,在藥物研發全過程重視患者意見,獲得患者全過程的理解和配合,保障產品研發能最終滿足患者需求[3-4]。
1.2 信息化技術為患者全程參與藥物研發提供便利
傳統臨床試驗多以醫院為中心,由臨床試驗合同研究組織(CRO)、臨床試驗現場管理組織(SMO)等組織實施[5],隨著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臨床試驗信息平臺得到推廣應用,數據獲取與利用向著數字化、智能化轉變,這為患者與申辦者、研究者能實時溝通提供了可能性[6],也為遠程臨床試驗提供條件。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發布的PFDD指導原則中也提到可以利用網絡和社交媒體直接獲取患者對疾病的關注內容。2023年5月2日,FDA發布“分散式臨床試驗(decentralized clinical trials,DCT)”指南草案,提出臨床試驗中部分或全部與試驗相關的活動可發生在傳統臨床試驗以外的地點[7]。這有利于“以患者為中心”的理念在臨床研究中得以實現。患者在臨床試驗中的地位,從被動參與者轉變為重要決策者,深度參與研究的設計、實施、結果總結和發表[3],這不僅會增強患者參與臨床試驗的主動性,提高自我管理能力,也將使患者的需求進一步得到重視,體現“以人為本”的發展目標。
2 PFDD概念的發展歷程
2.1 國外有關PFDD的概念發展歷程
2012年5月,FDA工作人員的公開演講中,正式提出PFDD[8],并成立了PFDD小組。同年7月,美國發布了《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安全和創新法案》(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Safety and Innovation Act,FDASIA),提到“患者參與醫療產品討論”[9]。《處方藥用戶費用法案》(PDUFA)也建議美國FDA需在獲益-風險評估、患者報告結局、產品研發監管、咨詢委員會、終點研發和風險溝通中加強患者參與,并呼吁FDA制定計劃,將患者需求/觀點正式納入FDA的決策中[10]。
2016年12月,美國國會頒布《21世紀治療法案》,要求FDA在五年內制定一個或多個關于收集患者體驗數據(patient experience data,PED)的指導原則,并說明在藥物研發中如何使用此類數據和相關信息[11]。2018年,歐洲患者治療創新研究院(EUPATI)討論并發布了關于“以患者為中心”的獨立指導文件,涵蓋了整個藥物研發周期中與患者使用藥物相關的所有功能之間的相互作用[12]。
2020年6月起,PFDD小組連續發布4項指導原則,以期為PFDD的數據收集、使用及在藥物開發中的作用提供相關方法學指導,見表1[13-17]。

2021年6月,國際人用藥品注冊技術協調會(ICH)也發布文件,確定將患者觀點納入藥物研發的關鍵領域,從而提高藥物研發的質量、效率,增強與患者需求以及疾病的關聯性、安全性,為監管決策提供依據[18]。
從2012年至2023年6月,FDA已經舉行了173場針對特定疾病的PFDD會議,以期更系統地獲取患者對特定疾病及其治療的觀點。PFDD會議為關鍵利益相關方提供了傾聽患者訴求的機會。獲取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患者最關注的方面、患者對治療獲益的看法以及患者希望如何參與藥物研發過程。
除了FDA之外,歐洲藥品管理局(EMA)也支持在藥物研發全過程納入患者的想法和訴求,其監管科學戰略(Regulatory Science to 2025)也提出,需要確定患者參與藥物開發和獲益風險評估的最佳方法,包括制定設計、執行、分析和報告相關研究的標準,以及納入PED并闡明這些數據如何為制定監管決策提供信息[19]。
2.2 國內有關PFDD的進展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CDE)在2022年8月連續發布《以患者為中心的臨床試驗設計技術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以患者為中心的臨床試驗實施技術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以患者為中心的臨床試驗獲益-風險評估技術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20-22],2022年11月發布《組織患者參與藥物研發的一般考慮指導原則(試行)》[23],2023年7月27日又連續發布三項“以患者為中心的臨床試驗”指導原則的試行版本[24-26],7項文件的陸續發布表明了我國藥品監管動向對PFDD的重視。
國內外PFDD概念發展歷程詳見圖1。

3 PFDD的相關概念
3.1 PFDD
FDA將PFDD定義為通過多渠道全面收集患者的訴求和建議,并將收集的信息進行規范化處理后納入藥物研發全過程,有助于確保患者的體驗、觀點、需求和優先事項被納入藥物研發和評估中[27]。EMA和ICH沿用了FDA關于PFDD的概念解釋,但他們在推行PFDD的過程中側重點有所不同,詳見表2[28-31]。

CDE在發布的《以患者為中心的藥物臨床試驗設計技術指導原則(試行)》文件的背景概述中指出PFDD是基于患者角度開展的藥物開發、設計、實施和決策的過程,旨在高效研發更符合患者需求的有臨床價值的藥物[24]。國內其他學者認為“以患者為中心”的基本含義是所有的藥品開發應該緊密圍繞患者,考慮患者的需求甚至建立“以患者為中心”的決策體系[32]。這與循證醫學提倡的重視患者意愿在醫學決策中的作用一致。
3.2 PED
FDA發布指導原則指出,實施PFDD首先要收集綜合且有代表性的數據,《21世紀治療法案》將這類“數據”命名為PED,并將其定義為:可以由不同主體收集(包括患者、患者家屬和照護人員、患者權益組織、疾病研究基金會、研究人員和藥品制造商),旨在提供關于患者患有某種疾病或經歷過某癥狀的信息(包括疾病癥狀、相關治療、臨床調查對身體和心理社會的影響,以及患者對疾病或病情治療的偏好)。PED的廣泛定義拓寬了信息收集的渠道,可為醫療產品的研發提供參考信息[13]。
3.3 臨床結局評估(clinical outcome assessment,COA)
FDA指導原則中建議的PFDD流程,包括:第一步,收集PED;第二步,在龐雜的數據中識別對患者有重要意義的信息;第三步,選擇或開發合適的評估工具來處理患者關注的信息。其中,合適的評估工具,即COA,指通過臨床醫生、患者、其他評估人員的報告來評價患者個體感受、功能或生存狀態的評估工具或手段。通常由COA分數(通過標準化過程生成的數值或評級值)來呈現,從而明確藥品的臨床效益和風險。COA主要包括4種類型:患者報告結局(PRO)、臨床醫生報告結局(clinician -reported outcome,ClinRO)、觀察者報告結局(observer-reported outcome,ObsRO)以及功能結局(performance outcome,PerfO)[33]。同一研究中可以使用多種COA,以識別、測量有重要意義的PED。
PFDD概念雖暫未普及,但已有少數學者開展相關研究或提交COA研發申請。目前在“FDA藥品開發工具資格認證網站”(CDER & CBER Drug Development Tool Qualification Project Search)上可以查詢到共86項COA申請,類型以PRO數量最多(53項),涉及疾病類型最多是神經學,其次是胃腸病學,86項中有7項申請已提交全部文件并通過FDA認證[28]。
其中,美國學者報告了罕見疾病(rare diseases,RDs)相關研究采用PRO和ObsRO時面臨的挑戰以及解決方案。他認為過去治療RDs缺乏有效措施或調整措施時遇到困難很可能是因為在臨床試驗中較少獲取患者視角,且醫生對治療RDs的獲益理解與患者有差距。如果在醫療產品研發全過程中結合患者視角,會使治療效果更顯著、更有用、更明確[34]。EMA也發布了關于癌癥研究中PRO測量的相關政策草案,內容包含PRO的制定、評估和分析標準,以期解決以往治療癌癥時遇到的迷惑[35]。
目前已開展PFDD研究的案例大多是目前存在困惑較多、患者需求強烈的疾病。通過PFDD相關研究的開展,人們越來越認識到患者訴求對于了解治療獲益以及改善臨床和醫療保健決策的重要性[36],PFDD概念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給予患者及其他利益相關方一個更有意義的期待。
4 實施PFDD面臨的具體問題
PFDD研發模式并不是要推翻傳統臨床試驗,而是要在成熟的流程基礎上將患者、患者需求納入到研究的各個環節[37],從而解決患者的真實需求,使患者利益最大化。然而,實施PFDD過程中將面臨一系列具體問題,需要不斷完善實施流程。
4.1 患者參與的條件
FDA建議PED最好由患者直接報告,除非患者無法準確地表明其關注要點(如:幼兒或有認知障礙的患者)。使用患者直接報告前應考慮患者的認知水平、身體功能、精神狀態、語言技能、計算能力、健康素養以及健康狀況。
當無法直接從患者處收集數據時,也可從照護人員、患者權益組織、醫生等處獲得有價值的信息。然而有研究證實,在獲取體征和癥狀的嚴重程度和頻率等信息時,“患者報告”和“非患者報告”缺乏一致性[13]。因此,研究啟動前,定義“報告者”的標準也非常重要,需考慮:① 患者能夠可靠、有效地自我報告的程度;② 哪種情況下需要多位“報告者”;③ 研究期間“報告者”可能出現怎樣的變更。FDA提示,研究中每位“報告者”都應記錄在冊,如有必要,還應記錄不同時間點的“報告者”。
4.2 患者參與的支持平臺
隨著DCT的日趨普及,臨床試驗的場地變得分散,連接和吸引患者變得尤為重要。患者參與臨床試驗每一階段產生的龐雜的信息以及這些信息的整合、分析、流通都要有技術設施支持[38-39]。因此要建立“以患者為中心”服務理念的患者支持平臺,這有助于解決傳統研究在實踐管理上的局限和困難,為患者提供電子知情同意、遠程訪視、藥品直達、通知提醒等各項服務支持,提高患者參與研究的便利性,滿足更多臨床需求。但在平臺建立及運轉過程中,也存在諸如患者隱私保護和數據安全性、敏感性、完整性、真實性等挑戰,需要申辦方和研究者提前規劃及應對。
4.3 COA的科學性和公認度
準確的COA是臨床試驗成功的關鍵,使用科學和公認的COA測量工具是獲得準確、可靠結果的前提。由于并不是所有被患者、照護人員和臨床醫生認為重要的事情都能被證明有意義或可評估,故應考慮如何選擇評估項目以體現臨床收益,并考慮如何識別或開發適用于開發目的的COA以評估對患者重要的結局。FDA發布的《臨床結局評估(COA)綱要》[33,40]是促進PFDD的一部分,旨在通過將多種不同疾病和病癥的COA信息進行整理和匯總,促進溝通并為藥物開發人員和研究人員提供清晰透明的信息。使用COA于臨床試驗時,以COA綱要為參考,這是保證COA科學性和公認度的有效路徑。但目前社會各界對COA的關注度并不高,且相關方法學尚不普及,這是導致相關研究基數少,通過認證比例低的主要原因。
5 小結
本文從提出背景、發展歷程、概念等方面介紹了PFDD的具體內容,并進一步提出未來實施PFDD將面臨的具體問題。“以患者為中心”的理念符合人民對健康生活的追求,也具有提高研究成功率、加快臨床試驗進程、降低研究成本的潛在巨大價值。在未來的藥物研發中,提示研究人員進一步以患者需求為出發點,視患者為主動參與者,以臨床價值為最終目的進行研究。
隨著醫學的發展,人們對疾病和健康的認識不斷加深,防治疾病和維護健康的技術手段也不斷豐富,但人類的疾病負擔并未減少,患者的健康需求也在日益增長[1]。在研發健康相關產品時,既往多圍繞疾病發生發展的關鍵病理環節,以靶點為導向,進行藥物及相關產品研發。例如:降脂藥、降壓藥、抗病毒藥等,這些藥物針對的是疾病相關靶標,患者的獲益是間接的,他們自身的需求和感受未被充分關注。在藥物療效評價中也很少納入患者的訴求,雖然患者報告結局(patient-reported outcome,PRO)作為指標受到重視,但從產品研發、設計到實施的全過程患者參與不足。因此,需要在健康相關產品研發之初,在獲益風險評價中及研究實踐過程中全方面、全過程納入患者的需求[2]。
1 以患者為中心藥物研發(patient-focused drug development,PFDD)的提出背景
1.1 患者參與醫藥產品研發的重要性
患者作為疾病的親身經歷者,他們對疾病痛苦的感受和對健康產品的需求最直接也最明確。在過去的臨床試驗中,患者作為受試者僅是數據的產生源,而并未參與臨床試驗設計和研究決策,這可能會導致研究方向或其結果脫離醫藥產品研發的根本目的。而PFDD的提出就是為了解決既往存在的問題,在藥物研發全過程重視患者意見,獲得患者全過程的理解和配合,保障產品研發能最終滿足患者需求[3-4]。
1.2 信息化技術為患者全程參與藥物研發提供便利
傳統臨床試驗多以醫院為中心,由臨床試驗合同研究組織(CRO)、臨床試驗現場管理組織(SMO)等組織實施[5],隨著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臨床試驗信息平臺得到推廣應用,數據獲取與利用向著數字化、智能化轉變,這為患者與申辦者、研究者能實時溝通提供了可能性[6],也為遠程臨床試驗提供條件。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發布的PFDD指導原則中也提到可以利用網絡和社交媒體直接獲取患者對疾病的關注內容。2023年5月2日,FDA發布“分散式臨床試驗(decentralized clinical trials,DCT)”指南草案,提出臨床試驗中部分或全部與試驗相關的活動可發生在傳統臨床試驗以外的地點[7]。這有利于“以患者為中心”的理念在臨床研究中得以實現。患者在臨床試驗中的地位,從被動參與者轉變為重要決策者,深度參與研究的設計、實施、結果總結和發表[3],這不僅會增強患者參與臨床試驗的主動性,提高自我管理能力,也將使患者的需求進一步得到重視,體現“以人為本”的發展目標。
2 PFDD概念的發展歷程
2.1 國外有關PFDD的概念發展歷程
2012年5月,FDA工作人員的公開演講中,正式提出PFDD[8],并成立了PFDD小組。同年7月,美國發布了《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安全和創新法案》(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Safety and Innovation Act,FDASIA),提到“患者參與醫療產品討論”[9]。《處方藥用戶費用法案》(PDUFA)也建議美國FDA需在獲益-風險評估、患者報告結局、產品研發監管、咨詢委員會、終點研發和風險溝通中加強患者參與,并呼吁FDA制定計劃,將患者需求/觀點正式納入FDA的決策中[10]。
2016年12月,美國國會頒布《21世紀治療法案》,要求FDA在五年內制定一個或多個關于收集患者體驗數據(patient experience data,PED)的指導原則,并說明在藥物研發中如何使用此類數據和相關信息[11]。2018年,歐洲患者治療創新研究院(EUPATI)討論并發布了關于“以患者為中心”的獨立指導文件,涵蓋了整個藥物研發周期中與患者使用藥物相關的所有功能之間的相互作用[12]。
2020年6月起,PFDD小組連續發布4項指導原則,以期為PFDD的數據收集、使用及在藥物開發中的作用提供相關方法學指導,見表1[13-17]。

2021年6月,國際人用藥品注冊技術協調會(ICH)也發布文件,確定將患者觀點納入藥物研發的關鍵領域,從而提高藥物研發的質量、效率,增強與患者需求以及疾病的關聯性、安全性,為監管決策提供依據[18]。
從2012年至2023年6月,FDA已經舉行了173場針對特定疾病的PFDD會議,以期更系統地獲取患者對特定疾病及其治療的觀點。PFDD會議為關鍵利益相關方提供了傾聽患者訴求的機會。獲取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患者最關注的方面、患者對治療獲益的看法以及患者希望如何參與藥物研發過程。
除了FDA之外,歐洲藥品管理局(EMA)也支持在藥物研發全過程納入患者的想法和訴求,其監管科學戰略(Regulatory Science to 2025)也提出,需要確定患者參與藥物開發和獲益風險評估的最佳方法,包括制定設計、執行、分析和報告相關研究的標準,以及納入PED并闡明這些數據如何為制定監管決策提供信息[19]。
2.2 國內有關PFDD的進展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CDE)在2022年8月連續發布《以患者為中心的臨床試驗設計技術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以患者為中心的臨床試驗實施技術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以患者為中心的臨床試驗獲益-風險評估技術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20-22],2022年11月發布《組織患者參與藥物研發的一般考慮指導原則(試行)》[23],2023年7月27日又連續發布三項“以患者為中心的臨床試驗”指導原則的試行版本[24-26],7項文件的陸續發布表明了我國藥品監管動向對PFDD的重視。
國內外PFDD概念發展歷程詳見圖1。

3 PFDD的相關概念
3.1 PFDD
FDA將PFDD定義為通過多渠道全面收集患者的訴求和建議,并將收集的信息進行規范化處理后納入藥物研發全過程,有助于確保患者的體驗、觀點、需求和優先事項被納入藥物研發和評估中[27]。EMA和ICH沿用了FDA關于PFDD的概念解釋,但他們在推行PFDD的過程中側重點有所不同,詳見表2[28-31]。

CDE在發布的《以患者為中心的藥物臨床試驗設計技術指導原則(試行)》文件的背景概述中指出PFDD是基于患者角度開展的藥物開發、設計、實施和決策的過程,旨在高效研發更符合患者需求的有臨床價值的藥物[24]。國內其他學者認為“以患者為中心”的基本含義是所有的藥品開發應該緊密圍繞患者,考慮患者的需求甚至建立“以患者為中心”的決策體系[32]。這與循證醫學提倡的重視患者意愿在醫學決策中的作用一致。
3.2 PED
FDA發布指導原則指出,實施PFDD首先要收集綜合且有代表性的數據,《21世紀治療法案》將這類“數據”命名為PED,并將其定義為:可以由不同主體收集(包括患者、患者家屬和照護人員、患者權益組織、疾病研究基金會、研究人員和藥品制造商),旨在提供關于患者患有某種疾病或經歷過某癥狀的信息(包括疾病癥狀、相關治療、臨床調查對身體和心理社會的影響,以及患者對疾病或病情治療的偏好)。PED的廣泛定義拓寬了信息收集的渠道,可為醫療產品的研發提供參考信息[13]。
3.3 臨床結局評估(clinical outcome assessment,COA)
FDA指導原則中建議的PFDD流程,包括:第一步,收集PED;第二步,在龐雜的數據中識別對患者有重要意義的信息;第三步,選擇或開發合適的評估工具來處理患者關注的信息。其中,合適的評估工具,即COA,指通過臨床醫生、患者、其他評估人員的報告來評價患者個體感受、功能或生存狀態的評估工具或手段。通常由COA分數(通過標準化過程生成的數值或評級值)來呈現,從而明確藥品的臨床效益和風險。COA主要包括4種類型:患者報告結局(PRO)、臨床醫生報告結局(clinician -reported outcome,ClinRO)、觀察者報告結局(observer-reported outcome,ObsRO)以及功能結局(performance outcome,PerfO)[33]。同一研究中可以使用多種COA,以識別、測量有重要意義的PED。
PFDD概念雖暫未普及,但已有少數學者開展相關研究或提交COA研發申請。目前在“FDA藥品開發工具資格認證網站”(CDER & CBER Drug Development Tool Qualification Project Search)上可以查詢到共86項COA申請,類型以PRO數量最多(53項),涉及疾病類型最多是神經學,其次是胃腸病學,86項中有7項申請已提交全部文件并通過FDA認證[28]。
其中,美國學者報告了罕見疾病(rare diseases,RDs)相關研究采用PRO和ObsRO時面臨的挑戰以及解決方案。他認為過去治療RDs缺乏有效措施或調整措施時遇到困難很可能是因為在臨床試驗中較少獲取患者視角,且醫生對治療RDs的獲益理解與患者有差距。如果在醫療產品研發全過程中結合患者視角,會使治療效果更顯著、更有用、更明確[34]。EMA也發布了關于癌癥研究中PRO測量的相關政策草案,內容包含PRO的制定、評估和分析標準,以期解決以往治療癌癥時遇到的迷惑[35]。
目前已開展PFDD研究的案例大多是目前存在困惑較多、患者需求強烈的疾病。通過PFDD相關研究的開展,人們越來越認識到患者訴求對于了解治療獲益以及改善臨床和醫療保健決策的重要性[36],PFDD概念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給予患者及其他利益相關方一個更有意義的期待。
4 實施PFDD面臨的具體問題
PFDD研發模式并不是要推翻傳統臨床試驗,而是要在成熟的流程基礎上將患者、患者需求納入到研究的各個環節[37],從而解決患者的真實需求,使患者利益最大化。然而,實施PFDD過程中將面臨一系列具體問題,需要不斷完善實施流程。
4.1 患者參與的條件
FDA建議PED最好由患者直接報告,除非患者無法準確地表明其關注要點(如:幼兒或有認知障礙的患者)。使用患者直接報告前應考慮患者的認知水平、身體功能、精神狀態、語言技能、計算能力、健康素養以及健康狀況。
當無法直接從患者處收集數據時,也可從照護人員、患者權益組織、醫生等處獲得有價值的信息。然而有研究證實,在獲取體征和癥狀的嚴重程度和頻率等信息時,“患者報告”和“非患者報告”缺乏一致性[13]。因此,研究啟動前,定義“報告者”的標準也非常重要,需考慮:① 患者能夠可靠、有效地自我報告的程度;② 哪種情況下需要多位“報告者”;③ 研究期間“報告者”可能出現怎樣的變更。FDA提示,研究中每位“報告者”都應記錄在冊,如有必要,還應記錄不同時間點的“報告者”。
4.2 患者參與的支持平臺
隨著DCT的日趨普及,臨床試驗的場地變得分散,連接和吸引患者變得尤為重要。患者參與臨床試驗每一階段產生的龐雜的信息以及這些信息的整合、分析、流通都要有技術設施支持[38-39]。因此要建立“以患者為中心”服務理念的患者支持平臺,這有助于解決傳統研究在實踐管理上的局限和困難,為患者提供電子知情同意、遠程訪視、藥品直達、通知提醒等各項服務支持,提高患者參與研究的便利性,滿足更多臨床需求。但在平臺建立及運轉過程中,也存在諸如患者隱私保護和數據安全性、敏感性、完整性、真實性等挑戰,需要申辦方和研究者提前規劃及應對。
4.3 COA的科學性和公認度
準確的COA是臨床試驗成功的關鍵,使用科學和公認的COA測量工具是獲得準確、可靠結果的前提。由于并不是所有被患者、照護人員和臨床醫生認為重要的事情都能被證明有意義或可評估,故應考慮如何選擇評估項目以體現臨床收益,并考慮如何識別或開發適用于開發目的的COA以評估對患者重要的結局。FDA發布的《臨床結局評估(COA)綱要》[33,40]是促進PFDD的一部分,旨在通過將多種不同疾病和病癥的COA信息進行整理和匯總,促進溝通并為藥物開發人員和研究人員提供清晰透明的信息。使用COA于臨床試驗時,以COA綱要為參考,這是保證COA科學性和公認度的有效路徑。但目前社會各界對COA的關注度并不高,且相關方法學尚不普及,這是導致相關研究基數少,通過認證比例低的主要原因。
5 小結
本文從提出背景、發展歷程、概念等方面介紹了PFDD的具體內容,并進一步提出未來實施PFDD將面臨的具體問題。“以患者為中心”的理念符合人民對健康生活的追求,也具有提高研究成功率、加快臨床試驗進程、降低研究成本的潛在巨大價值。在未來的藥物研發中,提示研究人員進一步以患者需求為出發點,視患者為主動參與者,以臨床價值為最終目的進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