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期刊是記錄傳播人類文明進步信息的載體,必須有相應的辦刊目的與明確的責任擔當。本刊除了對文稿學術質量以及撰寫表達規范有明確要求外,在此對雜志及來稿的政治質量要求重申如下:
1 雜志及來稿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國家有關科技、新聞、出版、保密、版權、專利、廣告、醫藥衛生、中醫、人口、環保以及國家主權等方面的政策、法規、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
2 雜志及來稿應嚴格遵守科學道德醫學道德和編輯道德,堅持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宣傳科學的宇宙觀和方法論,反對各種偽科學,倡導社會主義精神文明。
3 雜志及來稿既要反映學術進步的新成就,又要結合我國醫療水平和實際工作需要,貫徹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普及與提高相結合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推動技術進步,促進學術交流,為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服務。
4 所有來稿均應有與之相應的政治質量審查把關機制。作者必須有高度的政治意識,重視文稿的政治質量;通信作者不僅應切實承擔文稿學術質量把關的職責,更應該認真履行文稿政治質量把關的職責。
5 雜志及所有從業人員必須全面承擔學術期刊政治質量、學術質量把關及“守門人”的職責,杜絕編輯出版發行等期刊工作的所有環節中一切政治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情況發生。